Q: 项目名单公示后,还有没有更改放弃的机会?或者是说只要不进行对方学校的网申就可以放弃?
A: 学生经公示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不得随意放弃交换资格。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在名单公示后,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征得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与此同时,该生在本科年限内不得再申请参加其他国际交流项目。
Q: 参加短期交流项目是否会对参加长期交换项目有影响?比如在暑假参加了一个短期项目,那么是否还能申报下个学期的长期交换项目?如果可以,曾经参加过短期项目是否会影响长期项目的优先级?如果是先参加了长期项目,那之后还能否参加短期项目呢?曾经的经历是否有影响呢?
A: 参加短期项目对长期项目没有影响。根据学生手册,对于三个月以上的免学费且有名额限制的长期交换项目,原则上只能参加一次。长期项目的参与对于短期项目的申请也没有影响(资助项目除外)。
Q: 已申请一项短期项目,是否可以再申请长期项目?
A: 可以。但建议两个项目参加时间不要冲突。
Q: 有些项目通知提出交流时间为一学年。本科三年级或者研究生二年级学生能否有资格报名?
A: 是可以报名的,但学生要安排好自己学业,以免耽误毕业。
Q: 已经报名某交换项目,如果没有选上,我还能报名其他交换项目吗?
A: 可以的。
Q: 我在交流伙伴学校的网站上看到他们另一个项目的介绍也很好,想问一下:想要申请的交换项目,是否必须是国际处发布的?
A: 是的,必须是国际处发布的。虽然各类学校有很多项目,但是国际处发布的项目一般需要具备两个条件:1、要看该校是否是我校的伙伴学校;2、即使该校是我校的伙伴学校,也需要对方学校给我校发出招生邀请,我校才能发布。
Q: 已报名一个短期项目,尚未得到录取结果,是否还可以再申报另一个短期项目?
A: 如果项目时间上有重合,建议慎重考虑,不再申报另一个项目。如果两个项目都被录取,意味着申请人必须放弃一个,同时也意味着本该可以给其他南农学子的名额被浪费了。所以不建议同时申请两个同时期举行的项目,可持续关注国际处发布的其他时段的项目。
Q: 导师推荐信是否只需要导师的签名,是否需要盖有导师的个人印章?
A: 推荐信导师签名就可以了,不一定需要签章的。
Q:由于学期安排不同,某些交换项目的开始日期早于我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如何处理?
A: 这种情况下,需权衡好我校考试与交换项目的利弊,因交换项目导致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一般不予缓考。建议不要选择有时间冲突的项目。
Q: 关于语言成绩准备
A: 在申请交换生项目时一般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托福或雅思成绩,报名时如学校没有硬性要求规定哪种语言证明,可用相同等级代替。(例:英语六级大约等于雅思6分)。
Q:英语语言成绩(欧洲标准英语B2)是什么级别?请问可以用雅思或者托福成绩吗?
A: 一般可用雅思或托福成绩代替。英语B2水平相当于雅思平均分5.5, 托福 :听17,读18,说20,写17。
Q:申请材料中国际处邮寄地址如何填写?
A: 可以填写国际处的地址: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o.1 Weigang, Nanjing, Jiangsu, 210095
Tel:+86-25-84399813
Q: 申请交换项目时,对方学校注册表上要求填写护照信息,但是我还没有办理护照。如果我想申请加急护照的办理的话是不是要去国际处开具证明呢?
A: 可暂时如实填写护照正在办理中。不过需尽快办理护照。
Q: Learning agreement是指的同意书吗?如何签字?
A: Learning agreement在对方的网页上可以下载到,是一个类似于选课单的表格。建议在电脑上完成填写后进行打印,然后提交至国际处签字,再发送扫描件至国际处。地点:行政南楼710,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Q: 申请准备材料中要求两张护照照片,但办的护照中没有留下照片,办护照的地方也没有存留的底板,如何处理?
A: 照片提交与护照照片同样规格的即可,不一定要和护照照片一模一样。
Q: 对方大学要求的nomination form需要自己准备吗?要求提交的照片必须与护照照片一样吗?
A: Nomination form 不需要准备,一般由国际处填写。照片不需要跟护照照片一样,但需要同样规格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
Q:资产证明如何办理?
A: 一般银行会帮助开具中英双语的。如果存款人是家属,需要家属出具英文的financial support说明,证明愿意将这笔钱资助学生用来参加交换项目,并需家属的亲笔签名。
Q: 某些学校的申请表上需填写一个我们学校的Email联系地址,请问应该填写什么呢?
A: 请填写我们的公邮:studyabroad@njau.edu.cn。
Q: 某些申请文件中提到申请表须由本校国际处发送到对方国际处才能生效,则申请表应该打印出来交到国际处还是发送电子版呢?
A: 申请表如无特别要求,请发送电子版到我们的邮箱,由我们统一发给对方大学。请务必在申请的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发给我们。
Q:在递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之前可能拿不到纸质外语成绩证明,是否可以先提供成绩截图及打印件,等纸质成绩单拿到了再出示?
A:可以先提交截图,国际处可协助向对方说明。
Q:如果对方学校需要提名信,该如何开具?
A: 提名信需要自己到国际处来开具,地址是:行政南楼710。
Q:申请交换项目时,成绩与排名如何填写?
A: GPA和排名需按照教务处/学院教务秘书出具的数据为准。
Q: 专硕学生是否可以参加对外交流?
A: 对于专硕参加交流项目,国际处没有特别限制,和学硕一样。但研究生院会有一些规定,烦请申请者去咨询一下研究生院专硕的分管部门--研究生院培养处,电话:84395392。
Q: 在国外交换期间是否一定要修读专业相关课程?
A: 不一定的。如果没有学分兑换需求,不一定要修读专业相关课程。不过如果所在院系有兑换学分的要求,赴境外之前一定要与所在院系教务秘书进行确认,回来后选的课程是否可以进行学分转换。
Q: 已收到对方大学电子版的录取通知书,但是办理签证时大使馆需要纸质版本,那么需要向对方学校要求寄送录取通知书原件呢?
A: 纸质版的录取材料需学生自己联系对方学校,让对方寄到国际处,寄达之后我们会通知学生前来领取
Q: 某些学校项目在交换流程中没有发送纸质版的录取函,全程网上确认,只有邮件通知以及申请界面的显示,但向国际处递交出国境审批表时要求附上录取函,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A: 只要递交截图即可,无需向对方学校索要纸质版。
Q: 什么时候、如何获取录取通知书?
A: 一旦外方学校将录取通知书寄送到国际处,我们会email或电话通知学生前来办公室领取。领取地点:行政南楼710。
Q: 关于护照准备
A: 一般项目的申请材料会包含护照信息页的复印件,所以如有出国境交流打算,请尽早办理。
Q: 护照和签证是学校代办还是自己办?
A: 护照和签证需要学生自行办理。在网申过程中一般需要提交护照复印件,所以先办好护照。签证一般等对方发放录取通知书后再去办理。
Q: 出国交流的签证属于哪种类型?
A: 交流签证属于因私签证。
Q: 学校是否负责办理护照和汇款给对方学校的业务?
A: 护照不能通过学校办理,学生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相关材料请咨询他们。汇款也不能通过学校,需自行处理。
Q: 财产证明、成绩单及推荐信如何开具?
A: 财产证明需要去银行办理,推荐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成绩单可以在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推荐信需要找所在学院专业老师开具,并需要老师签名。
Q: 健康证明可以在哪里开具?
A: 健康证明一般需要在校外正规三甲医院开具。
部分国外高校,尤其是日本高校,要求交流生提交体检报告。表格请至对方大学网站下载,到南京市出入境检疫检验局/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一般在3-5个工作日取回报告。
Q: 如果申请缓考参加假期交流,可不可以开具交流证明,以便提交缓考申请?
A: 因为参加暑期项目而申请缓考被通过的概率不大,所以请一定先和教务秘书沟通好;如有需要,可以来国际处710办公室办理交流证明。
Q: 某些项目在办理签证时归类为短期商务签,需要学校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如何办理?
A: 可联系国际处交流项目负责老师进行领取(行政楼710)。
Q: 短期交换项目,办理签证应该选择什么类型?
A: 由于学校不会统一帮助学生办理签证,所以具体还请咨询领馆。
Q: 所需学分已修满的前提下,参加交流项目期间必须修外方学分吗? 如果不用兑换学分,那么可以自由选择听课而不要学分或不参加考试吗?
A: 我校规定在外期间学生一学期至少修6个学分,具体可根据外方学校的要求以及自己的学习计划来安排。至于自由听课不要学分或不参加考试的问题,这需要到对方学校后与对方学校国际处老师或教务人员或授课老师进行咨询。
Q: 关于交换成绩单领取
A: 交换结束以后,一般来说,交换学校会把成绩单寄到国际处,国际处拿到成绩单后会给学生发邮件,学生收到邮件后可在办公时间内到国际处领取(行政楼710)。
Q: 项目结束返校后需要做什么?
A: 参加项目学生应履行“校友”义务,为下届参加项目同学给予指导和帮助。在项目结束返校后,交流生须在一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处提交《交流总结》(中文),回顾其交换生活,详细描述在外学习、生活和管理等情况。
总结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宋体小四,单倍行距,附至少2张彩色照片。图片格式:jpg格式,图片最低分辨率:450dpi,图片大小:146px*106px。提交报告后方可领取交换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请将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studyabroad@njau.edu.cn;
Q: 如果参加了大三下学期的交换项目,有的课程就要到大四下学期才能补上,是否会影响到取得学位证书的时间?
A: 原则上只要在毕业前修够满毕业所需学分就没有问题。不过关于学分的问题解释权归教务处,烦请咨询一下教务处老师或所在学院教务秘书。
Q:兑换的学分转换申请表在哪里下载?
A: 请登录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Q: 参与交换项目完毕,返校后需要做哪些事情?
A: 返校后你还需向国际处提交交流小结,同时领取在外成绩单。拿到成绩单后可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兑换学分。
Q: 国外大学成绩单寄送的速度是怎样的?
A: 因校而异,一般在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寄出;一般情况下国际快递需要一周左右,如果是平邮可能需半个多月。
Q: 回国返校后转换学分的程序是什么?
A:(1)返校后填写教务处规定的学分认定申请表或研究生院规定的成绩转换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研究生院网页进行下载);
(2)本科生将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和对方高校成绩单(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相关的课程内容介绍或教学大纲(如有)递交至所在院系,由所在学院教务老师进行审核; 然后将经院系审批同意的表格提交至教务处;研究生将成绩转换申请表与对方高校交流成绩单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教务处及研究生院依据表格信息进行复审与成绩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