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与申请资格类问题
问:学校的校际出国(境)项目类型都有哪些?
答:目前学校长期项目(三个月及以上的境外交流项目)有交换生项目(对方学校免学费)、学期访学项目、学位项目(本科双学位、本硕双学位)等,短期项目(三个月及以下的境外交流项目)一般包含寒暑期访学项目、海外实习项目、国际竞赛、国际会议、文化出访等。具体可关注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网站(https://intl.njau.edu.cn)出境留学栏目信息。
问:交换项目是否必须是本校发布的?在外方学校网站看到的其他交换生项目是否可以报名?
答:是的,交换生项目须是学校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发布的项目。外方学校网站虽有其他交换生项目,但对方学校一般只接收与其有校际交换生协议、同时面向南农相关院系或专业发出招生邀请、且须由南农统一对外提名、推荐的学生。
问:申请出国(境)交流学习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答:申请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2)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3)学业成绩良好,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达到规定要求;(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缴纳在校期间费用,无违纪记录;(5)满足各类项目的具体要求。
问:如何提交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
答:申请学生可查阅相关项目信息及报名要求,并在各类项目校内申请程序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成绩单(成绩及排名须以教务处/研究生院或学院教务秘书出具的证明为准)、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并征得家长同意。
问:本科三年级或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是否有资格报名交流时间为一学年的项目?
答:可以报名,但可能存在延期毕业等风险。原则上不建议学生参加项目时间与个人毕业时间相冲突的项目。如学生慎重考虑后仍要参加,请务必在提交报名材料前与所在学院教务秘书老师、班主任、导师、辅导员等做好沟通,须合理安排学业进度,以免影响按期毕业。
二、项目录取类问题
问:交换生项目名单公示后,是否可以更改或放弃?
答:参加学校交换生项目的学生,经公示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不得随意放弃交换学习资格。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名单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须征得所在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同时,原则上该生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其他海外交流项目。
问:已报名某个交换生项目但未被录取,是否可以再报名其他交换生项目?
答:可以。
问:参加短期/长期交流项目是否会影响下一次参加长期/短期项目?
答:参加短期项目对长期项目没有影响。对于三个月以上、免学费且有名额限制的长期交换生项目,原则上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次。长期项目的参与经历对短期项目的申请也没有影响(资助类项目除外)。
问:已申请一项短期项目,是否可以再申请长期项目?
答:可以,但建议两个项目的参加时间不冲突。
问:已报名一个短期项目但尚未收到录取结果,是否可以再申报另一个短期项目?
答:如果两个项目时间重合,建议慎重考虑,不再申报另一个项目。若两个项目均被录取,申请人将必须放弃其中一个,这会造成名额浪费(名额本可给予其他南农学生)。
问:由于学期安排不同,某些交换生项目/学期访学项目的开始日期早于我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应如何处理?
答:在此情况下,学生需权衡我校考试与交换生项目/学期访学项目的利弊。因交换生项目/学期访学项目导致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学校一般不予缓考,建议不要选择存在时间冲突的项目。
问:如果参加寒暑期交流项目需要申请缓考,是否可以开具交流证明以提交缓考申请?
答:因参加寒暑期项目而申请缓考被通过的可能性较小,请务必事先与所在学院教务秘书沟通。
三、学生外申材料类问题
问:对方大学要求的Nomination form需要自己准备吗?
答:Nomination form一般由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填写并提交外方学校,不需要学生自己准备。
问:关于语言成绩的要求是什么?
答:申请交换生项目/学期访学时一般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托福或雅思成绩。若外方学校未硬性规定某种语言证明,可用同等水平替代。如,欧洲标准英语B2水平大致相当于雅思平均分5.5-6.5,或托福80左右。中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在部分境外学校也是认可的。
问:在境外交换/访学学习期间是否必须修读专业相关课程?
答:对于三个月及以上的境外交流项目,学生在外期间原则上每学期至少修读6个学分,具体可根据外方学校要求及自身学习计划安排。如果学生有学分转换要求,赴境外前务必与所在院系教务秘书老师确认,确定所选课程回校后能否进行学分转换。若学生无学分转换需求,不一定要修读专业相关课程。
问:外申材料中的照片要求是什么?
答:一般在护照、签证、外方证件等方面会需要照片,请按照各类证件办理及外方要求提交相应规格的照片及数量。建议留存好护照及签证照片电子版,同时打印纸质版照片备用。
问:如果对方学校需要提名信,该如何开具?
答:如需提名信,需学生本人及时联系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开具。
问:推荐信如何开具?
答:推荐信需由学生所在学院专业教师开具,并须教师本人签名。
问:财产证明如何办理?
答:财产证明需前往银行办理,推荐使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
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银行。一般银行会协助开具中英文双语证明。若存款人为家属,家属需出具英文的financial support说明,证明其愿意将该笔资金资助学生用于境外访学项目,并须家属亲笔签名。
问:健康证明可以在哪里开具?
答:健康证明一般需在校外正规三甲医院开具。部分境外高校要求交流生提交体检报告。相关表格请至对方大学网站下载或邮件咨询外方联系人。学生需携带相关表格前往南京市出入境检疫检验局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通常3-5个工作日可取回报告。
问:如果外方文件中提到,申请表须由本校国际处(港澳台办)发送至对方国际处方能生效,这要如何处理?
答:如无特别要求,请学生务必在外方学校申请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由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统一发给对方大学。
问:Learning agreement是指同意书吗?如何签字?
答:Learning agreement可在对方学校网页下载,是一份类似选课单的表格。建议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签字,再将扫描件发送至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邮箱。
问:外申材料中如要填写我校的邮寄地址,应如何填写?
答:可填写如下地址:
(1)国外大学: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o. 666 Binjiang Avenue, Jiangbei New Area, Nanjing, Jiangsu, 211800
Tel: +86-25-84396461
Email:studyabroad@njau.edu.cn
(2)港澳台地区大学:
Office of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Affairs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o. 666 Binjiang Avenue, Jiangbei New Area, Nanjing, Jiangsu, 211800
Tel: +86-25-84396461
Email:studyabroad@njau.edu.cn
四、护照、签证类问题
问:关于护照准备有何建议?
答:一般项目的外申材料中会要求提供护照信息页复印件,因此如有出国境交流计划的学生,请尽早办理护照。如在外申材料中需要填写护照信息,但学生尚未办理,可暂时如实填写“护照正在办理中”。但学生本人须尽快办理护照,以免影响外方录取。
问:护照和签证如何办理?
答:护照和签证均需学生自行办理。(1)外申过程中通常需要提交护照复印件,因此应先办好护照。护照不能通过学校办理,学生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具体材料请咨询该部门。(2)签证一般待对方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后再行办理,且应根据外方或领事馆要求办理相应类型的签证。如办理签证时需要学校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可联系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校际交流项目负责老师并领取。
五、派出前及境外期间类问题
问:出国(境)交流学习前需要参加哪些必要环节?
答:学生出国(境)前须参加行前教育,并按照《南京农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派出前的申请及审批手续。
问:派出前是否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如何避免学业冲突?
答:学生在派出前须在学院指导下制定并提交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计划,确认和规划好课程、实习、学分认定、成绩转换、毕业答辩等相关事宜,对潜在学业冲突做出预案,并依照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或学籍异动手续。
问:学生党员或团员长期出国(境)交流学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学生党、团员长期出国(境)交流学习,应事先主动向所在党、团组织报告,并按照相关组织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问:出国(境)交流期间是否需要购买保险?有什么要求?
答:需要。学生应按照所赴国家(或地区)及邀请单位的要求,购买在外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并在派出前将保险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备案。
问:在外交流期间,是否可以转换学校、改变留学身份或交流期限?能否中途转往其他国家或地区?如确需提前结束或延长项目,应如何办理?
答:学生在外期间,原则上不能转换学校、改变留学身份与交流期限,不能中途转往其他国家或地区,交流学习期满后应按时回校。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结束或延长项目,本科生须事先申请并获得所在学院、教务处和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批准;研究生须事先申请并获得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和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批准,经中外方高校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学校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对其在外学习课程及学分不予认可。经批准提前结束或延长项目的学生,可按我校规定回校继续完成学业。
六、返校及学分转换类问题
问:项目结束返校后需要做什么?
答:学生完成境外学习后,应在项目结束后两周内回校报到(如遇寒暑假,则按校历在新学期开学时报到),并通过学生因公出国(境)系统在线提交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文字、照片等)。提交总结后方可领取成绩单或办理学分转换等其他手续。鼓励参加项目的学生为校内其他同学提供项目申请指导与帮助。
问:完成境外学习后,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如何处理?答: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本科生须事先申请并获得所在学院、教务处和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批准;研究生须事先申请并获得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和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批准。否则,学校对其在外学习课程及学分不予认可,并取消或追回所涉奖学金或资助。
问:交换/访学项目结束后,如何领取成绩单?
答:交换/访学项目结束后,外方学校一般会将成绩单邮寄至(或发送至)我校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收到成绩单后会联系并发放给学生,学生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各校区相应办公室领取。
问:三个月以上访学项目的学分认定应在什么时间内完成?
答:学生应在返校后一个月内(如遇寒暑假,则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提交学分认定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认定材料的,视为放弃学分认定。
问:返校后转换学分的流程是什么?
答:1.申请人填写教务处规定的学分认定申请表或研究生院规定的成绩转换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或咨询所在学院教务秘书老师);2.本科生将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对方高校成绩单(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相关课程内容介绍或教学大纲(如有)提交至所在院系,由学院教务秘书老师审核,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研究生将成绩转换申请表及对方高校成绩单(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提交至所在院系,由学院教务秘书老师审核,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3.教务处及研究生院依据表格信息进行复审及成绩录入。
问:参加三个月以内的短期访学项目可以申请学分转换吗?
答:本科生参加短期访学项目(三个月以内),按照要求完成项目并获得成绩单或结业证书,可申请社会实践学时;成绩优良者可申请1个学分的“创新拓展学分”。申请流程按照《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拓展学分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问:研究生学分认定有哪些特殊要求?如果境外修读课程需要变更,应如何操作?
答:研究生学分认定按研究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要求执行。学生返校后申请转换的课程原则上应与派出前提交的学习计划中所列的拟转换课程相同或相近。如因特殊情况(例如境外高校调整开课计划等)需要更改境外修读课程,学生须在境外学习期间提交变更说明材料至所在学院,经学院批准后报送国际处(港澳台办)、国教院审核,并在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