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登录首尔大学交换生项目网站(http://oia.snu.ac.kr/page/exchange_program.php )、农业和生命科学学院网站(http://cals.snu.ac.kr/)及课程开设情况网站(https://sugang.snu.ac.kr/)查询项目相关信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
2、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者须于2021年9月17日(周五)17:00之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发送电子版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外事秘书处:
(1)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
(2)综测排名;
(3)GPA排名;
(4)成绩单;
⑸英语或韩语语言成绩证明复印件(如有);
⑹赴外期间在校学业简况表。
上述报名材料烦请按照1-6的顺序排列并汇总至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申請人姓名+赴外方校名+报名材料,例如:张**赴首尔大学报名材料。
***为确保获取推荐资格后办理过程顺畅,建议学生在报名参加项目之前办理护照和考取外方院校要求的相应语言能力证书等事宜。
3、各学院组织评审并确认推荐名单,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汇总推荐表》(按照推荐顺序排列),并于9月18日(周六,上班)17:00之前将汇总推荐表和被推荐人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9月18日-9月22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面试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对内公示,对外提名。
***学生经公示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不得任意放弃交换资格。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名单公示后,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征得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与此同时,该生在本科年限内不得再申请参加其他国际交流项目。
5.9月22日-9月30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组织入选学生准备对方大学所需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于对方学校截止日期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对方大学。
***获得我校提名推荐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申请对方大学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注:对方大学都有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务必遵照时间规定。)
6.我校认可参与项目学生在外所修学分,具体学分转换事宜按《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赴境外学习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办理。
***实际派出与否,将视所赴国家/地区疫情情况及外方友好院校的相关政策而定。
联系人:满萍萍 咨询电话:84399813 办公室:行政楼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