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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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16

    各学院,各单位:

    自2008年以来,由外交部、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以下简称交流周)已在贵州省连续举办了8届,已经成为我国面向东盟国家教育人文交流的特色品牌。2016年是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年”,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将是交流年的主要活动之一,也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重要纪念活动。

    根据交流周组委会的安排,第九届交流周将分为预热期、开幕期和持续期。2016年8月1日-8月5日将在贵州省举办开幕期系列活动,预热期和持续期活动将于其他时段在各省(市、区)、港澳台和东盟国家举办。为了使交流周更加符合中国与东盟教育发展需求,扩大参与度与受益面,交流周组委会现面向各省(市、区)、港澳台和东盟10国的高校、企事业单位、国际组织等征集自主承办的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2016年2月5日-3月5日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宗旨为推动中国和东盟教育人文交流合作,增进双方了解和友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

    2、内容紧扣助推中国-东盟教育人文交流合作,单方面校内活动不在申报之列;

    3、东盟国家、港澳台嘉宾人数须占活动总人数的1/3以上。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表格《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并附上项目具体方案,于2016年3月3日之前报送国际处,电子版材料请发至gjczjk@njau.edu.cn

    联系人:陈月红   郭丽娟

    联系电话:84398735

    附件: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