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我校奖学金学生管理办法,2020-2021学年继续在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及其他各类全额奖学金生,必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或年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现将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年审对象/奖学金延期申请条件:
1. 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2021年7月)继续在我校学习的全额奖学金生(包括中国政府奖学金(全额或部分)、中非20+20奖学金,“留学江苏”优秀人才遴选计划(TSP)全额奖学金、江苏省政府全额奖学金、校级全额奖学金等) ;
2. 根据录取通知书上学习期限,预计于2020年7月毕业,但不能如期毕业的部分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需要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
二、评审/奖学金延期步骤:
1. 下载打印《南京农业大学全额奖学金国际学生年度评审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请下载《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填;未能如期毕业申请延长政府奖学金的博士奖学金生另需提交《延长CSC奖学金期限申请表》。
2. 将《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表》和《中国政府奖学金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延期申请者提交)完成后交行政北楼D419;
3. 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 下午5点
注意:
1.因新冠疫情原因影响学业的2016级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可提出延期申请,期限为半年或一年。
2. 申请延期的博士研究生,除《中国政府奖学金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外,需要提供: 1. 开题报告通过证明; 2. 中期考核结果; 3. 毕业课题研究进展报告; 4. 延期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导师需要在申请表中写明学生延期阶段的主要完成的研究任务及申请延期期限(半年/一年)。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延期不予受理。
3. 延期申请最终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复名单为准。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