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际研究生的教学管理,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国际学生培养质量,提升我校国际影响力,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 号)(以下简称《规范》)和《南京农业大学国际学生管理规定》(校外发〔2018〕108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国际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汉语课程
1. 《汉语言文化》开设基本情况
1学年,2学分。
2. 《汉语言文化》课程学习要求
《汉语言文化》课程内容包括了中国语言文化系列讲座。国际研究生在第一学年须听取4次及以上讲座(原则上,须为国际教育学院安排的讲座),并于指定时间内提交《南京农业大学国际研究生在校期间听取讲座登记表》。不提交或未于指定时间内提交的国际学生视为未完成《汉语言文化》课程考核。《听取讲座登记表》提交时间一般为一年级第二学期的 7 月 1-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3. 汉语能力要求
根据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要求,自2019-2020学年起,以外语为教学语言的国际学生毕业时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三级水平。教学语言为外语的国际学生领取毕业证书之前须提交汉语能力水平证书复印件。
4. 《汉语言文化》课程免修
国际研究生中文能力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及以上水平的, 可以申请免修《汉语言文化》课程,须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的规定时间(一般为9 月 20-30 日)提交《南京农业大学国际研究生汉语言课程免修、补考和自学准考申请表》,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的规定时间(一般为7月 1-10 日)提交 4 次《南京农业大学国际研究生在校期间听取讲座登记表》,经国际教育学院审核认可后生效。
5.《汉语言文化》课程补考和自学准考
《汉语言文化》课程补考:第一学期《汉语言文化》课程,一是期末成绩不及格的,二是因主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期末考试的,在第二学期规定时间提交《南京农业大学国际研究生汉语言课程免修、补考和自学准考申请表》,经国际教育学院审核同意,在规定时间(等待通知)参加补考,补考成绩作为第一学期《汉语言文化》期末考试成绩。
《汉语言》课程自学准考:第一学年《汉语言文化》课程最终成绩不及格的,须在第二学年指定时间(一般为9月10-15 日)提交《南京农业大学国际研究生汉语言课程免修、补考和自学准考申请表》,经国际教育学院审核同意后,学生可且仅可不参加听课而进行自学,并须与任课老师保持联系,参加课程的实践、实习以及考核,以参加《汉语言文化》考试的成绩记载为《汉语言文化》课程的最终成绩。
二、专业课程选课和退课要求
第一,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相关管理规定,所有国际研究生须在教学平台选课系统开放时间(时间一般为第一学期开学前3周和第二学期开学前2周)独立进行选课或退课。
第二,考虑到国际研究生新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与中国学生不一致, 且需要办理的事务繁杂,就新生第一学期专业课程选课事宜作如下调整:选修国际教育学院的课程,如需退补选课程,需在规定时间(一般为9 月 20-30 日)提交《南京农业大学国际研究生退补选课程申请表》,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办理,逾期不予接受申请。选修非国际教育学院的课程,须严格按照第一条要求办理。另外,如因系统、硬件等客观因素造成无法完成选课或退课,个人提交申请说明理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协调解决。
三、中国概况类课程简介
中国概况类课程分成两类,第一类是《汉语言文化》课程(国际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必修);第二类是《科技史研究》(国际硕士研究生必修)或《中国农业概论》(国际博士研究生必修)。以上课程按照教学平台选课系统上的安排进行。其中,《汉语言文化》课程中的系列讲座、教学实践和文化体验活动等,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中国概况类课程构成表
序号 |
名称 |
讲课人 |
开课学期 |
要求 |
备注 |
第一部分 汉语言文化 第二部分 科技史研究、中国农业概论 |
1 |
汉语言文化+系列讲座 |
|
1学年2学分 |
必修 |
汉语言按照课表进行 |
2 |
科技史研究 |
|
秋季学期2学分 |
硕士必修 |
按照课表进行 |
3 |
中国农业概论 |
|
春季学期2学分 |
博士必修 |
按照课表进行 |
该要求从2019级国际研究生开始执行。
请各位学生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提前拟定学习计划。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自所属的专业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联系。
注明:该通知只限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程要求,核心(学位)课、选修课程及培养环节要求详见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联系人:陆玲
电话:025-8439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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